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的难民上诉
厦门走私案主嫌赖昌星难民申请遭加拿大高院拒绝,可能由加拿大遣返香港。加、港、京及赖昌星等各方均在为遣返和「反遣返」大斗法,赖昌星已委托律师向香港法院提请身份合法性覆核,并申请人身保护。
加拿大最高法院月前宣布拒绝中国厦门「远华案」主嫌赖昌星的难民上诉,拒绝就赖昌星的上诉案举行听证会,并在当天决定不受理赖及其家人的有关上诉申请。这一决定,意味着赖昌星在加拿大的司法保护之路将走到尽头。与此同时,有关赖昌星的遣返问题,已经摆上了加拿大、中国大陆和香港等有关方面的议事日程,各方正就遣返的细节和可能出现的状况进行相关的作业。加拿大、中国大陆和香港等各方,都在为遣送、转交和接收工作暗暗准备。
关于赖的去向,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、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诚认为,赖昌星的可能去向有三种,首先是香港,即被遣返到香港,因为他是从香港进入加拿大的,但香港特区政府认为他在香港的居民身份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,所以可能会以此为理由拒绝其入港;其次是可能逃到第三国,「不过,基于赖昌星目前在加拿大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,他逃往第三国的可能性也不大,而且中国已经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『红色通缉令』,一般国家不可能收留他」;在这样的前提下,赖「被遣返回中国内地的可能性最大」。
因此,有关赖昌星的遣返问题,势必将牵涉更多的司法问题和政治问题。据称有关各方已经为此未雨绸缪,进行相关的演练。消息人士表示,首先是中国大陆与香港两地警方,据称已经充分考虑了遣返赖昌星过程的相关因素,诸如搭载赖昌星从温哥华飞香港的航班和到达时间,「怎么可以在不入境香港,或者是入境香港但不出机场的情况下,直接办好移交遣送手续,将赖昌星交给前来接人的内地警方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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