赖昌星目前每天只能放风两小时
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22日在对赖昌星进行一个月来的第三次拘留聆讯后作出决定,在增加诸多条款的情况下,允许赖昌星继续在家中软禁。
审理法官裁定:赖昌星在交足7万元的现金保证金后可以回家软禁。法官同时设定的条件包括:赖昌星一定要住在向移民局登记的住处内,不得搬离;增加向移民局报到的时间,每星期一、三、五下午1点到3点都要报到;外出时间限制在每天下午的1点到3点,遇特殊情况需提前24小时通知移民局。此外,法官再次强化了赖使用电话及账单上报的监督措施,并强调赖不能去赌场、不得与黑社会组织接触等禁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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